法美学意蕴与西部社会的法治

作者:黄硕; 王佐龙
来源:青海社会科学, 2013, (01): 96-100.
DOI:10.14154/j.cnki.qss.2013.01.025

摘要

法的美学意蕴表明法是一种蕴含真善美并旨在构建秩序与和谐的社会治理艺术。仪式是表达法美学的主要载体,西部社会的仪式资源丰富,对仪式的遵行有助于培养民众的法律信仰情怀。西部地区具有社会治理重"情"、治理资源残缺等特点,而这些恰恰契合法美学的固有规律,因为"情"是法之真善美的基础,而人性的弱点决定了法之美包含残缺美,因此它们可以作为蕴含法之美的社会治理资源。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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