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将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为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关于本条规定的适用,在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理论界与实务界存在很大的争议。本文在综述各方观点的基础之上,浅析该条规定的积极作用以及该规定本身的不足而产生的消极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