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高校师德建设中,外部监督效力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信息披露情况,只有从信息披露的内容、时机、渠道、责任主体等方面入手,将规范钳制、部门独立和信息透明相结合,实现披露内容最大化、披露主体中立化、披露时机合理化、披露渠道多样化,让师德规范在阳光下运作,方能真正实现外部监督,大力提升师生的道德意识,提升主管部门的地位,获得各方的真心拥护和信仰,为高校创造良好和稳定的道德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