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例妊娠合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回顾分析

作者:张园; 刘学军; 王东欣; 周旭辉; 李新纯; 马静
来源:国际精神病学杂志, 2015, 42(06): 31-33.
DOI:10.13479/j.cnki.jip.2015.06.011

摘要

目的探讨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孕产妇在妊娠期服用精神药物对新生儿、孕产妇病情变化、以及妊娠结局的影响。方法回顾性分析2012年1月-2015年1月在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的83例合并有重性精神疾病的孕产妇临床资料。结果 1新生儿均无畸形,生长发育状况良好。2妊娠前6个月及孕期未服用精神类药物24例(28.91%),妊娠前6个月及妊娠期均在服用精神药物59例(71.08%);妊娠期精神疾病加重或复发33例(39.75%),产后复发23例(27.71%);病情稳定者27例(32.53%)。3足月妊娠62例(74.69%),早产2例(2.40%),人工引产16例(19.27%),自然流产3例(3.61%);自然分娩27例(42.18%),剖宫产37例(55.22%),其中脐带绕颈1例,产时胎儿轻度窒息2例。结论合并有重性精神疾病的孕产妇在妊娠中服药维持治疗可减少病情复发或加重;精神药物可能有导致流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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