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出台,部分省份以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为出发点,率先展开了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积极探索跨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管理体系。在中央和地方推动下,以“新安江模式”“汀江—韩江双向补偿机制”为代表的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调整各方利益关系与保护流域生态的重要环保机制,文章在多层次分析我国生态补偿实践发展进程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例探讨了我国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所需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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