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生效,两岸银行业的合作势必进入崭新的阶段。为了更好地推动两岸银行业的纵深合作,应在分析海峡两岸现有各自银行立法不足的基础上,从完善相关金融法律规范、建立可行的区际司法互助平台和高效、灵活的行政执法机制等方面构建两岸银行业法律合作机制。

  • 单位
    福建江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