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家庭医生制度的实施一定程度上给居民带来了便捷、及时、优惠的医疗服务,缓解了医患关系,控制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随着家庭医生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问题也逐渐暴露和显现,主要体现在社会对家庭医生制度的认识不够,家庭医生制度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以及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弱等方面。文章从行政法视野分析家庭医生制度的矛盾,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提议,以完善我国行政法在家庭医生制度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