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国在可再生能源改革中遭遇群发性的投资仲裁纠纷,针对裁决的反执行行动值得反思。以西班牙为代表的当事国反复申请对裁决的反执行禁令,不仅难以达到特殊临时措施的高门槛,还造成司法不经济和对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道德压力。欧盟依据欧盟法反复干预针对成员国裁决的执行,其正当性存疑。可再生能源投资仲裁裁决极其反常的执行困境,深刻暴露出能源转型过程中相关域内法与国际法的冲突以及传统国际投资条约的不足。国家在追求能源转型目标的同时须增强域内法与国际法的协调性,国际投资条约也亟须深度转型,从而与全球气候目标相向而行。为应对现有的僵局,当事国可以考虑与相关投资者进行和解谈判,在不挑战裁决的前提下寻求双方均可接受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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