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新发展理念,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落实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必须切实加强生产、建设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