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代高校法科学生“隆礼重法”的主体建构基于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辅以“原生学”和“类型学”的方法,充分吸收现代滋养,实现传统“隆礼重法”的现代主体建构意义。高校法科学生“隆礼重法”型法律主体建构不仅仰赖于价值观念的指引,而且需要现实路径的衍化和证成,在“活法”“行动中的法”等实证主义理念指引下积极探索法律主体形成的机理和路径,为新时代高校法科学生“隆礼重法”型法律主体的建构开辟广阔空间,为全面依法治国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