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并政办发[201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市政府同意对我市经清理涉及非公有制经济、著名商标制度、产权保护、证明事项、生态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1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废止文件目录如后。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