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国绝对贫困问题已彻底得到解决,贫困治理重心转向相对贫困。进城农民工受城乡二元结构及其他因素制约,过去一直处于贫困治理的真空地带,现已成为城市相对贫困的主要群体。缓解农民工相对贫困现状不仅能预防返贫,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还对未来扶贫长效机制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而社会资本作为继传统实物资本之后的又一重要减贫因素,其对农民工相对贫困是否具有缓解作用值得探究。因此,本文运用2018年CFPS数据构建农民工相对贫困指标体系,采用2SLS和IVProbit模型分析社会资本对农民工相对贫困的影响,并使用Bootstrap法中介效应检验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社会资本对农民工相对贫困有显著的负向影响,社会资本水平每提高1%,农民工相对贫困程度降低0.48%,相对贫困的概率降低17.8%。从异质性分析来看,社会信任对缓解农民工相对贫困程度作用最大,社会声望能最大程度降低农民工相对贫困的概率;社会资本减贫呈现出明显的群体差异性,对老一代、非建筑业、女性以及已婚农民工的减贫作用更大。从作用机制检验来看,社会资本可以通过提升农民工的自我效能感来缓解其相对贫困,其部分中介效应大小为11.7%。因此,应注重农民工社会资本的提升,通过心理援助等方式提高其自我效能感,增强减贫信心,从而促进农民工相对贫困的长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