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幕交易主体理论影响着内幕交易主体范围的确定。世界范围内确定内幕交易主体范围主要有两大理论,即信义义务理论和平等获取理论。我国学者对于我国内幕交易主体范围采取的是哪种理论看法不一。文章通过结合两种理论分析我国内幕交易主体范围规定及执法司法实践的发展变化得出结论,认为我国采用的是平等获取理论,且根据该理论新《证券法》内幕交易主体范围仍不清晰,亟待证监会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