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消费税在各国消费税中独具特色,其建立在超国家统一体欧盟基础上的欧盟消费税则体现了区域的税制协调,但是这种协调应从法律形式上进行区分。从利益上分析,各成员国之间保护主义的税收政策可能会影响消费税的协调,统一消费税导致的一些国家税源流失,阻碍各国对消费税进行协调,因此,分析德国与欧盟之间的消费税协调需以其发展的三个历史阶段为背景作利弊分析,以期在我国发生类似纠纷时有所参考。欧盟消费税在协调过程中存在税率不一、边界控制等问题,应继续坚持辅助性原则,从烟草税、酒类税、能源产品税等方面先行进行税率上的协调。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