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腺样体肥大伴变应性鼻炎患儿致敏原谱及腺样体组织中IL-25、IL-32、EOS表达及诊断价值。方法:选取96例变应性鼻炎患儿作为研究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研究时间2017年5月至2020年5月,按照1∶1个体匹配原则选择腺样体肥大伴变应性鼻炎患者48例为A组与单纯变应性鼻炎患者48例为B组。另选取48例健康体检者设立为对照组,且观察变应性鼻炎患儿的致敏原谱,评估三组受检人员的IL-25、IL-32、EOS,分析腺样体肥大伴变应性鼻炎患者的独立影响因素,IL25、IL32与EOS相关性,以及评估IL25、IL32、EOS及三项联合的AUC值。结果:96例变应性鼻炎患儿经血清变应原总IgE检测,其阳性为94例(97.92%);其中仅对一种变应原过敏共42例(44.68%),对2种以上变应原过敏共52例(55.32%)。吸入性变应原中以户尘螨阳性率最高,以狗毛皮屑阳性率最低;食入性变应原中以鸡蛋白阳性率最高,以鱼蟹虾阳性率最低。A组与B组的IL-25、IL-32、EOS均高于对照组(P均<0.05); A组的IL-25、IL-32、EOS高于B组(P均<0.05)。经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IL-25、IL-32、EOS均是腺样体肥大伴变应性鼻炎患者的独立影响因素(P<0.05)。Pearson相关性分析显示,IL25、IL32与EOS呈正相关(r=0.742/0.871,P<0.05)。ROC曲线分析显示,IL-25、IL-32、EOS、三项联合预测腺样体肥大伴变应性鼻炎的AUC值分别为(0.855、0.977、0.996、0.994,P <0.05);敏感度分别为(72.90%、95.80%、93.80%、100.00%)、特异度分别为(91.70%、93.70%、100.00%、91.70%)。结论:IL-25、IL-32、EOS在腺样体肥大伴变应性鼻炎患儿中呈异常表达,对临床诊断具有一定指导作用。

  • 单位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雅安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