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苏财规[2021]2号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的管理,推动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实施,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意见》(苏办厅字[2020]50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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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苏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