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指出:“阅读表现人与自然的诗歌、散文等优秀文学作品,感受大自然的奇妙,体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义;用口头或者书面语言的方式表达对自然的观察和体验,抒发自己的情感。”部编版小学《语文》五年级上册第七单元就是以“自然之趣”为主题编排的,其中包括四篇课文,带领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去领略大自然的美。其中,《古诗词三首》(《山居秋暝》《枫桥夜泊》《长相思》)分别描绘了山间傍晚的美景、夜泊枫桥时的所见所闻、行军羁旅途中的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