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波伏娃存在主义女性主义认为,女性的角色塑造是后天形成的,女性是在他者、客体与自由个体之间的徘徊者。要想突破"他者"地位,女性就要实现自我意识的觉醒,在异化的客体和实现内在性超越的主体之间做出选择。分析了波伏娃的存在主义女性主义主要观点及其在女性主义发展历程中性别理论中的作用与体现,进而探究了其对后现代主义法学在性别观念上的积极作用和现实价值。将存在主义女性主义的精神与内涵运用到法学研究与实践,能使许多关于"男女平等"的现实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强调女性的社会定位不应是普遍的、趋同的,而应是有具体差异的、可以自主选择的,在此基础上对"两性"权利、义务与责任进行重新划分和建构,让男性和女性在法理层面都不再被思维定式化,让其在对自身本质认可的基础上拥有更多自主的选择权,应是契合当代两性观念的法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