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交易需经历数据的产生、收集、加工和货币化四个过程,包括数据搜集、数据加工和数据通道三种主要交易类型,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之一。针对目前我国大数据交易面临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和监管难四重困境,本文提出要进一步明确数据的权属主体、明确数据交易平台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完善现有的监管系统,构建权利救济体系等具体建议,以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良好数字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