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加强统计监督,是发挥统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综合性基础性作用的关键环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统计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对监督客体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依法依规依制开展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进行监察、督促、检查,对经济社会运行进行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监督包括权力监督、执法监督、监测评价、管理监督4个层面的内涵,其主要形式有:统计督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监测评价、统计制度监督、统计数据质量检查评估。每一监督形式有各自的监督主客体、监督内容,从而形成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

  • 单位
    国家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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