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中时间差问题的处理

作者:许浩
来源:人民司法, 2019, (11): 43-46.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19.11.014

摘要

<正>【裁判要旨】已经执行过的刑罚可以成为数罪并罚的合并对象。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的,无论是否存在时间差,均应数罪并罚。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的,如新罪立案时,前罪刑罚已执行完毕的,不应数罪并罚;如新罪立案时,前罪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其后的羁押期间可视为新罪诉讼羁押期间,原判刑罚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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