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莫言的小说《蛙》采用了独特的书信与话剧的组合形式,这一形式的深切意味在于,像萨特的"情境剧"一样,在极限情境中考量人的灵魂。书信体的运用是为了引入一个外来的潜在审判者,审视受缚于重男轻女观念的乡土中国人对生命的漠视,同时引发忏悔主题和对忏悔的审视。话剧则设立陈眉为现实的直接审判者,在荒诞的外衣下表达直面现实的批判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