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降低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各地政府积极探索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准入管理机制。对地方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分析了各地准入管理机制的差异性,总结了准入管理在信息共享、联合监管环节以及资金和责任认定等方面的经验,提出地方准入管理机制存在的法律法规要求缺失、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全流程监管尚未打通的问题,指出应尽快制定和出台部门间的联合监管政策、加快完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强化保障措施,为国家建立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机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