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宰相“當筆”,是兩宋時期沿用的一項制度典故。“當筆”即執筆批閲文件、處理政務之意。史籍中關於“當筆”的記載,簡略分散,難窺全貌。本文搜討排比史料,初步梳理、復原。宋代宰相“當筆”制度淵源於唐代,唐後期形成了多員宰相共事時每日(6流“當筆”“知印”的分工制度。北宋前期,宰相以“分日知印”的方式分工,副宰相也掌握一部分“當筆”權力。元豐改制以後,宰相分工以“(6日當筆”爲主,宰相(6流“當筆”的同時也負責“知印”,副宰相則通常没有“當筆”“知印”資格。宋代宰相日常的“當筆”工作,主要包括閲批呈報文書、落實皇帝旨意、下達自主決定、收接處理詞狀四塊内容。宰相“當筆”,在宰屬、堂吏的輔助下進行。“當筆”批示之後,需要製作正式文書,由所有宰執共同簽署通過,纔能生效行用。在相應程序中,其他宰執可充分發揮審議監督、查漏補缺的作用。“當筆”宰相爲批示内容負主要責任。“當筆”是宋代中樞政務運行的重要環節,是考察日常政治運作、權力博弈很好的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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