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我国药师的角色定位,为我国药师法提供立法建议。方法:通过文献研究,追溯国内外药师的职业溯源与角色演化历程,分析我国药师的角色转变障碍,并提出对我国药师立法的启示。结果与结论:国际上的药师普遍已进入"以患者用药安全为中心"的药学服务阶段,但我国药师整体仍处于从"以药品为中心"的传统药学向"以安全用药为中心"的临床药学过渡的阶段,药师们的角色认识亟待提高。我们应以药学服务为角色导向,明确药师法的调整范围;以药学服务型人才为目标,提升药师资格准入门槛;以药学服务为内容,明确药师的权利与义务。我国应通过药师立法,加快推进药师的角色向药学服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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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苏省肿瘤医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南京中医药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