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53份刑事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在宏观层面上看,可供研究的案例样本数量较少,犯罪行为各地域分布不均,犯罪主体集中在青年人群;在微观层面上看,在此罪与彼罪的考察中存在数罪并罚和从一重罪处罚的两种裁量结果,在罪与非罪的考察中发现本罪主要存在四种犯罪行为模式。法院对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的认定不一,"情节严重"说理不足,司法适用混乱。因此,应结合犯罪构成要件与犯罪情节来划分此罪与彼罪,同时明确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兜底性立法术语及情节严重的含义,从而界定罪与非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