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诱因机制具有多面性和联动性。中国金融市场当前的系统性威胁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融资结构失衡导致的银行部门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以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中国金融市场法律治理创新的目标应当定位于金融市场治理现代化的法治原则、可预期性和稳定性、实现监管的统一性与适应性以及损害最小化,同时强调法律主治、立法先行和金融司法全面监督的角色定位。中国金融市场法律治理创新的理论路径包括明晰政府治理与市场治理的边界、构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法治理论体系和完善金融市场法律责任理论,具体的实践路径为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向下释放金融立法权、引入回应型立法模式和加强监管执法队伍的法治水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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