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张某因为一件小事与邻居王某斗殴,被王某用棍子砸中头部,肿起一个大包块。事后,张某将王某告上法庭,声称头痛、头昏难忍,一定是被王某打成了"脑震荡",要求赔偿。法医详细询问张某当时有没有昏迷,证人说没有;法官又问起当时斗殴时情形,张某对答如流,记忆非常清晰。于是法医鉴定为头皮血肿。张某大呼不公正,怒问法医,我头痛、头晕这么厉害,还不能定为"脑震荡"吗?那么,究竟什么是脑震荡呢?法医如此断定的依据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