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江是我国重要的生物基因宝库和生态安全屏障,对于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战略性地位。但多年来的粗放型发展模式严重污染和破坏了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而且在目前的治理实践中,各区域对于长江保护的政令措施不尽统一,亟须推进长江保护法治化,将长江保护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理论研究的重大突破、现行法律的有利条件、实践工作的经验积累和域外治理的成功范例,为长江保护法治化奠定了坚实的现实基础。未来推进长江保护法治化,应当坚持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设立层次分明的管理机构,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明确污染破坏的法律责任,健全多元治理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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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共中央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