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校热企冷的"壁炉现象"是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难以有效开展的主要困境。学界主流研究大都站在职业院校的立场上探究如何提升企业参与度,而站在企业的立场上,从保障企业权利的角度入手,可与主流研究形成互补关系,以期更有效地提升企业参与度。作为主动参与校企合作的合法主体,企业应当享有主导技能积累过程、专享技术研发成果、优选技术技能人才的权利。而要保障企业的这些合法权利,必须要规范让渡体系以夯实企业育人的主体地位,拓展专项制度以支持技术成果的应用转化,完善补偿机制以降低人才流失的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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