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莱布尼茨是17—18世纪“中学西渐”进程中的重要人物。莱氏的理学研究集中体现在晚年对传教士龙华民的批驳中,这种批驳整体上隶属于当时天主教内部的“中国礼仪之争”,即在华传教策略之争。莱氏对“理”确有独到见解,但他将“理”视作与“上帝”一般的精神性实体,并进而将理学视为有神论,却是对理学的曲解,这种曲解建立在莱氏业已形成的宗教观、哲学观基础之上。莱布尼茨的理学研究实为“以中国为镜”,并从中照见自身、确证自身的范式,对此的揭示有助于对莱布尼茨哲学及“中学西渐”的深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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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东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