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关于印发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受文机关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商务主管部门。本刊登载《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