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问题探究

作者:曾泓竣; 曾千容
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9, (10): 91-92.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4.043

摘要

知识产权是指由智力劳动成果的权利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这通常仅适用于一定的时间周期。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券化是知识产权开发,保护,应用和改造,包括建立知识产权转化平台,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培育和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的有机结合。知识产权证券化(ABS)是指保荐人(卖方)与特定的交易载体或中介机构(SPA)合作,将流动性较差但未来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基础资产转移到特定的交易载体或中介机构(SPA)。然后,SPA通过资产重组和资产信用发行的分离交易的证券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上,有一些质量相关资产作为抵押。知识产权证券融资,使原有的股权持有人,以资助他们所需要的现金流的一种创新的方式。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缺乏抵押品的民营中小企业,有利于打破融资瓶颈,为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发挥知识产权资产作用提供可行的渠道,缓解融资困难。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