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参与者、受益者、评判者。充分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主体性作用、不断提升农民获得感是建设乡村治理体系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实施“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既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乡村地区善治的最终目标。当前,在提升农民获得感过程中存在乡村自治主体缺失、组织涣散、文化衰落以及合作迟缓等难题,直接阻碍了“三治融合”的推进以及农民获得感的提升。究其动因,在于城乡差距拉大、基层组织权力过于集中、文化产业支撑力缺乏及农民内生动力不足等。对此,需要通过培养治理主体内心认同感、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传承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及促进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等政策来提升农民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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