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实践是以保障和实现人权为根本目的,以按照人民主权原则所授予和产生的公共权力的运作为基本方式,以调节利益为重要手段而进行政治过程与司法过程。在宪法实践中,人权、权力、利益这三个基本范畴都存在鲜明的时空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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