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7]37号和财税(2018]32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时,要注意取得的发票类型,符合规定的企业依据政策可加计扣除进项税额,纳税申报时要单独填列加计扣除的部分,因此企业要注意核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