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法院信息化已进入以司法大数据搭载人工智能为基础的信息化3.0阶段。在目前这个阶段,由于其中所应用的技术是“能够完成人类需要运用智能才能完成的任务”的具有主动学习能力的智能算法,所以基于大数据的算法在赋予了“智能”的称谓后就演变成了现在所说的“智慧法院”。智慧法院建设改革至今取得了极为突出的成果,媒体逐渐在报道中将“法治中国靓丽名片”“中国经验智慧司法”等称号冠在智慧法院头上,更有一些评价机构和组织学者发文称中国智慧法院建设已经跻身世界前列。以此为背景,作为法院人扪心自问我国的智慧法院建设是否真正如评价得这么成效明显呢?我们的智慧法院建设是否已经在参考西方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形成了“中国经验”?本文就此展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