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城乡规划行政管理事权划归到自然资源部,重新构建我国空间规划体系的背景下,北京市新修订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由于该条例是职能改革即城乡规划行政管理事权部门变更后,在国家空间规划体系尚不明朗、原城乡规划法律体系尚未调整时期出台的首个城乡规划条例,既代表了职能改革后地方规划事权和管理的发展方向,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家部门对城乡规划管理改革的意志。《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对许可内容做了重大调整和改革,包括建立新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管理体系,扩大规划管理部门事权范围,简化行政许可和竣工验收流程,规划综合实施方案替代控制性详细规划成为核发规划许可的依据,合理下沉违法建设管理的权限,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等。文章分析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出台后面临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了未来地方相关条例修订的总体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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