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杭人社发[2021]136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根据省、市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经市政府同意,2021年1月1日起,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60元调整到310元,每人每月提高5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应结合当地实际,并按照省、市明确的目标任务要求确定调整标准,调整后基础养老金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275元,调整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