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主要内容是介绍了书记员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自己对于书记员制度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法官制度一直是个热议的话题,但与之相差不远的书记员制度却鲜有人去思考其中存在的矛盾,本文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对于促进书记员制度的改革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并且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