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陪审员法》通过并公布实施,但该法并未完全采用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中的全面随机抽选方式选任陪审员,而允许通过申请和推荐方式产生陪审员候选人,这为"编外法官"的出现重新开了一道"口子"。为了实现陪审员的参审随机性,一方面,应该明确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标准;另一方面,应赋予控辩双方申请无因回避的权利使其在公开的法庭上充分参与个案随机抽取、并由审判长当场决定参审陪审员名单。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