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制度背景下,中央企业基本都采用集团化的经营模式,股东与经理之间的代理问题一直是国有企业治理的焦点问题。基于我国中央企业强制性分红政策所提供的契机,以我国2004—2018年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双重差分法考察了强制性分红政策的公司治理作用。研究表明,随着强制性分红政策的实施以及收益收取比例的逐步提高,央企上市公司股东与经理之间的代理问题得到了改善。进一步研究发现,集团内部权利分配方式影响了强制性分红政策治理作用的发挥,即相对于"先子后母"企业,"先母后子"企业强制性分红政策的治理效果更好。因而,适当提高强制性分红比例、加强集团母公司的控制权可以有效缓解股东与经理之间的代理问题,提高公司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