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进入公益事业领域,是促进公益事业平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公益服务多样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和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能够有效满足我区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有力提升我区公共服务水平。为此,自治区党委编办主动牵头,联合高校和盟市委编办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具有代表性的社会办公益机构作了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