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风险的社会使得公共政策的边界得到了拓展,也使传统的公共政策的评价及其标准得到了相应的改变。成本、收益之比将会被收益、风险之比所替代,进而形成全新的、可以得到人们认可的公共政策的评价及其标准。所以,在颁布重大政策以及审批重大项目时,应该事先对其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相应的评估。与此同时,也需要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有效解决。风险、灾害、危机之间存在着相应的因果,在此期间也需要对其进行应急管理,其中就包括对风险进行的管理、对灾害进行的管理以及对危机进行的管理,不同类型的管理存在着不同的功能。对灾害进行的管理,可以对事态情况进行良好的控制,对危机进行的管理可以将损失尽可能地降低,而对风险进行的管理可以将存在的隐患进行消除,将危机解决。而在颁布重大政策以及审批重大项目之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便是政府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