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办牧〔2022〕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生态环境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要求,指导畜禽养殖场(户)科学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提高设施装备配套和整体建设水平,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