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生态风险评价的理论与方法,以榆林地区12个区县为单元,选择干旱、洪涝、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4个自然因素和煤炭开采、石油开采、天然气开采3个人为因素作为风险源,利用历史记录、调查数据和地理信息技术,在单因子生态风险程度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加权和法进行综合风险程度分析,将全地区土地分为4个生态风险区域,极强风险区包括神木县和府谷县,强风险区包括靖边县和定边县,中度风险区包括榆阳区、横山县、子洲县、吴堡县和佳县,弱风险区包括米脂县、绥德县和清涧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