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推行司法责任制与员额制后,司法绩效考核呈现出以下特征:第一,经济性增强;第二,注重办案业绩,奖酬向一线办案人员倾斜;第三,注重时段绩效,呈现出一定程度的"绩效中心"特征;第四,重视量化指标,探索考评精细化;第五,考核信息化程度提高;第六,考核方式行政化,使绩效考核成为改革条件下推动司法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