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地经济已成为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策略,作为一种新型的空间重构方案,其核心是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飞地经济合作中的税收利益分配是一种横向政府间的税收利益分配制度,应遵循公平优先、秩序优先与和谐合作的基本原则,明确税收利益的约定与法定分配方式。税收利益的约定分配是飞地经济市场化发展的体现,具有正当性,但立足于当前的发展阶段,应对其加以限制。税收利益的法定分配将企业所得税作为主要分配对象,以本地销售额、资产、劳动力三个要素在合作政府间分配税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