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21年直鲁交界发现的鼠疫,是由东北传入的,疫病被发现明显滞后。最初各方反应及时,直隶省府与内务部采取了一定程度的合办方式,与津浦路局及鲁省联合防疫。疫病向直隶北部蔓延后,直隶则以自办为主。疫病发生在严重旱灾之后,且面临“内防扩散、外防传入”的状况,在北洋防疫处主导下,直隶最终扑灭疫情,其施行的“吴桥交河调查法”“分县派员调查措施”,以及根据疫情走势对组织和人员的调整等自办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疫病救治过程中,直隶省政府承担了防疫主责,采取了有效的防疫措施,不过也反映出短时间内控制住疫情,还需要增强基层社会对近代科学防疫思想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