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作为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方,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应当充分利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良好契机,从加强自身权能建设、提高服务庭审能力、完善法律规定等方面应对以审判为中心对检察工作带来的深刻影响,真正把改革的要求落到实处。